当前位置:桔文屋>书库>其他类型>孤星> 第3章

第3章

  她拿回家把它放纸箱子里养,喂它喝蜂蜜,喝牛奶。
  它的毛又黑又亮,犹如汗血宝马,鼻子像一粒黑色小纽扣,晶亮的黑眼睛在不开灯的夜晚都闪闪发光。
  它那时候也很臭,一身烘干了的奶臭味,但全家人都抢着抱它,连有洁癖的母亲都把它放在胸前捂着,一口一个小可怜,快长大。
  它长大了,也老了,它对全家人的爱没变过,可人类不会因为一只老狗的爱就忽略它的体臭和丑陋。
  “人的爱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条件。”佳佳说,再一次抚摸迈克的头,
  顾俊抬眸看她一眼,没说什么。
  事实上他一直不怎么说话,不怎么跟她说话,也不怎么跟她的父亲说话,甚至到了无视的地步,
  以至于佳佳的父亲一开口说话,顾俊的嘴就闭得更紧,法令纹变得像刀刻一样深,眉眼低沉,近乎绝望地深吸一口气,逼自己挤出一丝笑容。
  顾俊总的来说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但对着一个第一次见面就发自内心地夸赞“小顾,你一点都不像上海人”的岳父,实在是没办法维持多少敬意和好感。
  相对的,他跟佳佳的母亲聊得多一些,也相对轻松一点,时常会笑,听她说话时,那双总是忍耐着什么的眼睛里也难得地有一些专注。
  佳佳的母亲是强大的,人心的强大势必会反应在生活中,她一个人还清父亲欠下的债,一个人靠炒股票赚了大房子。
  佳佳想,顾俊在这个家里认同的或许只有母亲一人。
  “我和顾先生要离婚了。”
  饭桌上佳佳突然开口,架在骨瓷碗上的钢筷子又细又长,像某种凶器,碗里的麻酱浓稠得搅不开。
  又是,第一百次、一千次涮羊肉,连最后一次都他妈的是涮羊肉,
  他们就是这么喜欢用千里迢迢从甘肃老家运来的羊肉招待上海女婿,并配以芝麻酱、腐乳、韭菜花调出的蘸料。
  每一次吃了涮羊肉,顾俊在开车回家的途中总是一路沉默,快开进徐汇的时候才开口跟佳佳说话:
  “那蘸料吃得我想吐。”转向灯滴答滴答的声音响了三回,“但羊肉不错。”
  然而今天只有顾俊一人动了筷子。
  他低着头,夹一大筷子肉放进碗里,在浓稠得化不开的麻酱里打两个滚再塞进嘴里,腮帮子鼓着,汗水从鬓角淌落。
  锅子翻滚,白色水汽升腾,在屋顶凝成水珠,顺着爬满霉斑的墙流淌,碎花壁纸一开始是为了迎合二十三岁佳佳的少女心,如今早已发黄翘边,一遇水更是卷得厉害,
  整间屋子都像被浸泡在发霉的水里,又闷又湿又热。
  四方形的餐桌很小,棱角锋利,顾俊坐在佳佳身旁,离她很近,穿深灰色西裤的膝盖快要抵到她的膝盖,她再次闻到gucci罪爱。
  “我出轨了。”佳佳再一次开口,再一次石沉大海。
  顾俊放下碗,吸一吸鼻子,拿起手边的白开水喝一口。
  “明天我要参加那个人的告别仪式,后天和顾先生去办离婚手续,所以今天把话说清楚。”
  “妍妍怎么办。”
  终于有人说话了,声音是从佳佳母亲嘴里发出来的,轻得像自言自语,另外三个各怀心事的人都像没听见一样木着脸。
  女儿女婿分开到家,女婿还比女儿早了一个多小时,活了六十岁,再怎么糊涂也知道女儿的婚姻出了问题,
  至于佳佳父亲,他只垂着脑袋发呆,眼乌子浑浊无光,像被抽走了魂灵头,不知道回到了哪一年,好像如果那一年他做出了某种改变,女儿就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不过没人在意他的想法,只当他长年累月酗酒伤了脑神经,一年比一年迟钝。
  “看来没人关心我怎么办。”佳佳向后靠在椅背上,手掌抚过灰色羊绒衫的袖管,还沾着阴冷的潮气,
  “没事的,一会儿就干了。”这是小时候她无数次听过的话,她乖顺地忍耐,用体温把被雨淋湿后冰冷地贴在肉上的线衣线裤烘干,
  她再也不要忍了,所有。
  “妈妈你放心,”
  顾俊开口了,他放下水杯,两手撑着膝盖,坦荡地直视坐在他对面的岳母,“妍妍是我的女儿,我会照顾好妍妍的,至于佳佳……”
  他转头看向妻子,“她是成年人,有选择的权利,我尊重她的选择。”
  第3章 小羊
  “比外地人都拼”,顾俊自己也不晓得这是夸赞还是讽刺,不过他还是倾向于无视,他的世界里很少有“别人”,
  母亲很早就去了日本,之后便杳无音信,有人说是在日本做背尸体的生活,染了毛病死掉了,也有人说是做陪酒女的时候被日本富商看中做了情人,
  “伊伐回来也没办法。”父亲说,捧着白瓷碗,虔诚地喝下六点钟爬起来熬的白粥,搭配一些小菜,一脸安然。
  他就是那种老实了一辈子的小职员,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本事让儿子像所有上海年轻人一样谋一份闲差,敞着西装扣子,和同事嘎嘎讪胡(聊聊天),一张报纸一杯茶,一盒红双喜就是一天。
  混银行,顾俊这样的背景要是不拼搏就一辈子被压在基层,虽然他的沉默和“拼搏”的形象无关,但过于直接的“拼搏”的人,太“要”的人,不一定会在一些重要机遇前被选择,
  他沉默地干活,做业绩,包揽了所有中年女员工不高兴干的脏活累活,给她们带早饭,从来不提钱的事,夜里一个人出来修坏掉的am机,一个人处理投诉……
  众人事后的议论中,他就是一个一开始就抱藏野心的人,也许吧,但人们似乎总是高估野心的力量,野心家不会时时刻刻在心里默念野心野心,也不会在每做一件事情前盘算好得失,毕竟谁都不是神算子,
  他只是更像他的父亲而已,情绪稳定得像铜墙铁壁,沉默内敛并天性谨慎,这让他获得了更多青睐,也让他少了很多危险,有意又无意地走到了今天,
  私心而言,与其说他是什么狼子野心之人,他更认同自己是一个精英主义者,
  所以他选择了条件内最优秀的配偶,上海人,漂亮,学历更高于他,有着一切她这样的女人所特有的聪明体面和雷厉风行,他很爱她,他们有过一段好日子,爱情是强者之间才有的风花雪月,他深以为然,那是强大的人之间的琴瑟共鸣,无需多说,一个眼神足以。
  他曾面临一次巨大的危机,他站错了队,确切地说在那个天空灰蒙蒙的冰冷的凌晨五点,在九点任命书下达之前,他都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站错队,手机放在桌上,一个电话,连一个短信都没来,
  他将脸埋在掌心,手冰凉,窗外黎明的黑暗比深夜还要浓重,看不清前路,不知名的鸟儿一声接一声地无情惨叫,冰冷又机械,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他只有孤立无援地等死。
  这时妻子的手搭在了他的肩上,温暖的,坚定的手,仿佛在说,“有我在,别怕,我永远在你身后。”
  后来他在斗争中存活,保住了职位,这本应归功于他十余年如一日的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脚踏实地的付出,
  可他最感激的还是妻子的手,海啸山崩中她的手向他伸来,那一刻风平浪静。
  可这样的爱情并未善终,精英都是更爱自己的,她很快以需要更广阔的天空而提出离婚,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利坚。
  他酗酒,一晚一晚睡不着觉,并最终得了肺病卧床不起,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假,窗门紧闭不出,没有任何关于吃饭的记忆,连喝水都忘了,再出门的时候瘦得连皮带都束不住裤腰。
  冬天来了,他一个人过了年,上海市区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他听着遥远郊区的鞭炮声,靠在床头看着朋友圈里全国各地的人过年,像活在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
  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朋友,一群荷尔蒙躁动得跟畜生没什么两样的青春期男孩聚在一起,并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这帮脑子还没进化完全的雄性动物根本无法产生灵长动物才会产生的美妙感情,他们一开始还能高高兴兴地称兄道弟,可用不了多久就会为了一个傻逼游戏的输赢或者一盘黄碟的归属争的不可开交,
  除了妻子,他很少,几乎从来没有放人进来过,连一向情绪稳定的父亲都曾经气得发抖,拍着桌子骂:“侬到底哪能回事体?(你到底怎么回事?)”
  原因是到了除夕夜他都还不知道儿子已经离婚大半年了。
  跨过年后又过了半年,她的脸,她皮肤的触感和发丝的香气,刻骨铭心的爱情,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恍惚而不真实,
  他在一个晴朗的周末下午整理衣柜,想把冬天的衣物收起来,看到了她遗落在衣柜角落里的一件发黄的衬衣,才再一次有了实感:她存在过,我们相爱过。
  没有什么不能失去,也没有什么不能忍受。
  “伊伐回来也没办法。”他终于也在早上六点,抱着白瓷碗,和父亲面对面,虔诚而安然地喝起了白粥,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