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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什么话?”年轻女孩个个竖起了耳朵。
  “学学男人吧,多团结多会抱团取暖呀。”
  夏予清回来的时候,正巧听到了周晶晶转述的这句话。他看一眼撑着下巴靠在餐桌上的人,面对同事们的欢笑声显得云淡风轻,废止一条不成文的隐形歧视于她而言,仿佛只是顺手给漆黑的房间开了灯一般。
  他回到座位,点了点她的胳膊,将手里乒乓球拍大小的东西递过去。
  “什么呀?”
  “防晒衣。”夏予清解释。
  “给我做什么?”
  “黑色的,不招虫。”夏予清示意她套上,“飞虫看不见黄色,自然就往其他地方去了。”
  “你刚出去就为了拿这个?”
  “嗯。”
  林知仪看他一眼,将纯黑的衣服抖开,大大方方地穿上了。
  陶桃撞了撞孙瑶的胳膊,两人迅速交换眼神。晶晶也抿着笑,盯着林知仪,忍不住夸:“夏老师真贴心!”
  不等夏予清和林知仪反应,一声哭腔打断了大家八卦的心思。
  “妈妈——我的牙好像要掉了。”元宝带着哭腔,皱皱巴巴地走到晶晶面前。
  “掉就掉呗。”见惯了换牙期小孩的晶晶医生眼皮都没抬一下。
  元宝咧着嘴:“要掉了,好痛。”
  “你想我怎么帮你?”晶晶转过头问他。
  刚才看动画片还笑兮兮的小孩快哭出来了:“好难受啊!”
  “难道这满院子的牙医还不能解决你这点儿小问题吗?”陶桃搂住元宝,安抚他。
  小插曲上演的时刻,林知仪早套好了衣袖。她拍了拍手,问哭哭脸的小元宝:“说吧,想让谁给你拔?”
  李主任从背包里拿出一包消毒棉球,撸了撸袖子:“来吧。”
  最后,自然是周晶晶亲自动手,给亲生儿子把要掉不掉的那颗乳牙徒手拔了,再用李伯伯赞助的棉球堵住窟窿。除去洗手消毒的时间,半分钟不到就解决了问题。
  夏予清旁观一群牙医的聚会,当众给小孩拔牙的场景,出乎意料之外,也是格外有趣的见闻。他甚至看到林知仪跟同事在一起,只要是医院之外便没了一点班味,自在随性。这让他更加坚信,林知仪就是这样一个知行合一的人,她在所有人面前,都不戴面具,真诚坦荡,也不委屈自己。
  刚刚还挂着眼泪的小男孩很快止了哭,被妈妈收了手机休息眼睛的小人跑进房间,趴在麻将桌上涂涂写写。
  夏予清去洗手间回来时路过他,看他在做孔明灯。
  “这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元宝自来熟地向他介绍,“粘好之后,还要用这支笔在上面写字。”
  夏予清顺着他指的材料包一看,是一支小小的毛笔,大概是统一发的材料包,除了笔,还有胶棒和做手工用的小容量颜料套装。
  “可我根本不会用毛笔。”元宝皱着眉,把最后一张纸粘好,用手指在支架上捏了捏固定好。
  夏予清没说话,看他把小毛笔拿出来,揭开一盒蓝色的颜料,蘸了蘸,往纸上划拉一下,只留下很浅的一道粉迹。
  “得先把毛笔打湿。”夏予清出声提醒他,眼见着小孩举着毛笔就往洗手间冲,他又教他,“你可以拿一个纸杯去接一点清水来。”
  小元宝照做,打湿毛笔,再重新去蘸颜料。
  “怎么写啊?”他像握铅笔一样捏着毛笔,犯了难,“写什么啊?”
  夏予清弯下腰,右手握住元宝的小手,帮他调整握毛笔的姿势,然后带着他的手,在孔明灯上落笔。
  “就写——”夏予清说着,一横先落了下去,然后是点……他一边写,一边念,“平、安、喜、乐……”
  粗制滥造的毛笔,甚至算不上正经毛笔,着色力不太好的颜料色彩,一只勉强糊住的手工孔明灯,以及,工整又漂亮的楷书。
  元宝眼睛都看直了,他简直不敢想象,他跟着叔叔的手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来。
  “哇——”元宝拍起小手来,“叔叔,谢谢你!”
  夏予清问他名字,替他落了款。
  元宝看他洗干净笔,收拾好材料包,终于问出那个憋了一晚上的问题。
  “叔叔,你是知仪阿姨的男朋友吗?”
  第15章 、要也不给
  林知仪从小就招蚊子,徐女士笑她的血是甜的,老林每次都叫她“移动灭蚊器”。偏偏招蚊子的人还爱穿黄色的衣服,什么蚊子、小飞虫都来贴她。今天是她大意了,忘了带驱蚊水出门,一晚上被叮了好几个疙瘩。
  穿上夏予清的防晒衣后,扑她的飞虫少了很多,但露在外面的手又成了蚊子的攻击对象。光小拇指就被叮了三个包,肿起来,又痒又痛。
  林知仪去洗手间冲手,拿冷水降温消肿,看见她刚刚寻了一圈的人。
  元宝跟夏予清聊得正投机,眼睛瞄到她进来了,立刻拿自己的孔明灯去炫耀:“知仪阿姨,你看——夏叔叔帮我写的孔明灯。”
  林知仪没想到他这么有耐心陪小孩,一边挠手指,一边看元宝举起来的灯:“很好看,一定能得a。”
  元宝听了她的话,开心得不得了,举着灯蹦蹦跳跳去找妈妈了。
  夏予清一眼就注意到了她的手,纤细的手指已经被她挠到红得不成样子。夏予清从兜里摸出一盒什么来,递过去。
  林知仪接过老式的小铁皮盒子,看着红色的小圆盖子上一个老虎头,上面三个字——清凉油。
  “哪里来的?”林知仪拧开盖子,一股清凉刺激的气味直冲天灵盖。
  “备在车上给端端用的,刚才拿防晒衣的时候顺便揣过来了。”
  林知仪发现,夏予清虽然看上去冷冷的,其实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经常会注意到一些旁人遗漏的小细节,不声不响地照顾人、关心人。嘴巴上“为你好”一万遍,抵不上实实在在做一件事。况且,夏予清不止做一件。
  林知仪受用得很。
  她想要抹清凉油,试了好几次,都下不去手。
  “油乎乎的。”嫌腻的人始终不肯拿手去蘸,得寸进尺,“有没有棉签呀?”
  夏予清让她等一下,挽了衬衣袖子去洗手,回来时顺手掇了把椅子给林知仪坐下,从她手里拿回清凉油。他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小圆盒,右手无名指在膏体面上打圈,蘸取一些药膏。左手剩下三根手指展平,托住林知仪的手,在红肿的位置轻轻滑动,均匀地抹上药。
  林知仪看他弯下腰,正好遮住天花板上吊灯的光。他的手刚刚洗过,加上药膏的作用,林知仪手上肿起的那一块被他抚过,留下清凉又灼热的触感。他背着光的脸,跟她挨得格外近,呼吸可闻。
  林知仪用目光描过他的眉眼、鼻梁、嘴唇,直觉有人占尽基因红利。
  “你这么好看,长得像谁呀?妈妈还是爸爸?”她心血来潮的一问,兀自猜测,“应该是妈妈吧。”
  夏予清面对林知仪的时候,经常会慢半拍,他时常不能在她话音落下的那一秒给出回答。等他对上她的视线,才明白她在说什么。
  “嗯。”他简略地回应她,也盖好小圆盒的盖子,递给她,“你拿着吧。”
  “不是给端端备用的吗?”
  “你看起来比他更需要。”
  林知仪笑,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张椅子,又在虚空里拍了拍自己身旁的空缺。夏予清抽一张纸,揩掉手上残留的药膏,依她的意思去搬了椅子过来。
  他当真过来陪坐,林知仪笑意更盛:“你很喜欢小孩呀?”
  “谈不上很喜欢。”
  “可是,你跟端端、元宝,都玩得很好呀。”
  端端是侄儿,是亲人,他可以无条件地爱他、对他好,这是本能。元宝是林知仪同事的孩子,他愿意带,自己也讲不清是什么原因,只好笼统作答:“还行吧。”
  “好吧。”林知仪耸了耸肩,放过他的意思。圆润的肩头起伏一下,仿佛谁的心里涌起了波涛。
  “那你喜欢什么呀?”她不甘心,总要问出点儿他的爱好来吧。
  夏予清将将要张嘴,林知仪立刻出声,修正也是补充:“除了书法以外。”
  认真思考的人当真说不出来,据实已告:“没有什么,我是个很无趣的人。”
  “你在大学是三点一线,现在呢?工作室和家,两点一线?”真的很无趣,林知仪想,怪不得他每天有那么多时间写字,即便做了老师也会规规矩矩交“日课”。
  “现在……”夏予清无奈,也是纵容,“端端会打乱我的生活安排。”
  “比如?”
  “帮思恬守店,带端端看牙,以及……临时充当外卖员。”
  外面的热闹时不时通过门洞传进来,像是沉在他们身后的背景音。林知仪在嘈杂的bgm中去看夏予清,他清凌凌的一个人,置身事外,只一双眼睛幽黑深亮,凝眸看着她,像是一潭洞黑如墨、深不可测的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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