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话没说完,沾满酒精的棉签便毫无预兆,重重压在挑破的泡泡上。
  尖锐的痛瞬间扎入皮肤。
  赵闻枭磨后槽牙,杀气腾腾盯住某个眉头舒展,一脸得意的人。
  去他的秦文正,这哥哥丢给狗叼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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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注释】
  1李牧为嬴姓,孙子李左车自然也就是嬴姓了,见录于中国社会科学词条库,其他书籍暂时没有找到记载(也有可能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可以存疑,本文用用,不深入考究,大家别当成史实就好。
  第88章
  初冬的赵国,寒气沁人。
  有风从厚厚的兽皮边沿往里钻,却丝毫不能减损赵闻枭掌心那火辣辣的痛。
  “怎么,那么大个人,还怕疼?”有些人还十分没有良心地取笑她。
  阴鸷的眼,上勾的唇,看着就让人来气。
  赵闻枭深呼吸,忍住手痒脚痒的冲动,等药涂完以后,才冲他露出一丝笑意。
  嬴政感觉不太妙,膝盖一起就想走,却被赵闻枭伸手按住:“跑什么?”她咬紧牙关把话挤出,“这位朋友,待我如此真诚、温和、友善……”
  那么体贴地给她处理伤口。
  火凰和玄龙太熟悉他们俩闹腾前的口不对心了,一时有些瑟瑟发抖,一个用翅膀抱住对方,一个用尾巴缠着对方,缩在角落里。
  宿主报复完对方,就不准拿它们开刀了哦。
  嬴政:“……”
  这回真不妙了。
  她倾身靠近对方,核善一笑:“不回报一二,岂不是显得我这人太不、知、感、恩、了。”
  嬴政伸手挡住她肩膀,往后躲了躲:“不必,我不是那等图谋回报之人。”
  火凰和玄龙:“……”
  算了,它们还是不插嘴不插手。
  赵闻枭嘴角扯动,“啧”一声:“可我是有恩必报的人。”
  她知道他要脸,若不是有危及生命的事情,绝不会慌乱逃窜,便抬起膝盖压住他半截深衣,伸手去掰他手腕。
  嬴政脸色一变:“你要做什么。”
  “那当然是还你以真诚、温和、友善的体贴啊。”赵闻枭撑起虚浮笑意,慢吞吞道,“我、的、朋、友。”
  这仇,她就不写进小本本了,当场报完就算了事。
  省点儿纸墨。
  嬴政沉默,将手藏于后背,无声拒绝她瘆人的体贴。
  “你躲什么,那么大个人,还怕疼?”赵闻枭将他的话还给他,伸手将袖子挽起来,开始发力,势必要让他好好感受一下酒精咬人的舒爽。
  她死亡微笑逼近他:“烫伤得及时处理,降温只是第一步,破了皮可要消毒才行哦。”
  嬴政:“……”
  一人誓要有仇当场报,一人不愿束手就擒,你来我往过了好几招。
  灯火被掀起的袖风吹得忽明忽暗。
  闹着闹着,赵闻枭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给忘记了。
  邯郸某居所。
  孤灯半室,李左车坐在一位面容略有些憔悴的青年前,说着今日遇到赵闻枭的诸事,并将盐罐和纸笔推过去。
  “太子,你说……”
  赵嘉轻轻摇头,伸手拿起盐罐,蘸取些许盐:“我已不是太子,以后莫要再这样叫了,免得留人话柄。”
  李左车不岔,愤言:“赵迁荒诞无形,素来放荡,根本就不适合当太子!”
  赵王年老,已是垂暮之际,又有重病在身,这种时候换太子,跟换王有何区别。
  要是换个贤明的就罢了,可赵迁的无状无形在邯郸已到人尽皆知,几乎要传于国外的境地。
  王在这种人心不稳的时候,不思立贤立长,反立宠,与昏庸何异!
  为了这件事情上书的人不少,可王根本就不听。
  “左车。”赵嘉品着嘴里咸而不涩的细碎盐粒,放下盐罐,“慎言。”
  李左车置于膝盖上的拳头握紧:“太子,你甘心吗?”
  甘心吗?
  赵嘉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是太子,等赵王辞世后,他是要肩负起整个赵国命运的。
  他读圣贤之作,访门客谋士,寻赵国将来要走的路,已十年有余。
  而他如今不过二十多。
  可以说,治国之事占据他生命过半光阴,早已刻在骨头上,恐怕连死亡都无法彻底掩盖他养出来的本能。
  他不甘心的。
  可难不成他还能破除孝道,逼阿父收回成命?
  “不说这些。”赵嘉垂眸,翻出一块玉,推给李左车,“此乃母亲留给我的宅子,你拿去借那位淑女用罢。”
  李左车沉默接过。
  赵迁此人,听不得半句逆耳忠言。
  若是让对方上位,如他氏族这般中正之流,恐怕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
  赵嘉见他脸色不好,笑道:“若是宴请之日定下来,不知可否为我讨一书?”
  李左车:“!!”
  纸笔之流,定会引去众多隐士食客,赵嘉所言,恰说明他并没有因此事彻底消沉。
  他心中仍存进取之意。
  李左车当即大喜,握紧掌心玉:“彩!”
  他又坐下跟对方喝上几盏酒,聊了些如何安排此事的琐碎章程。
  末了,酒尽临别。
  李左车望着夜色欲言又止。
  赵嘉察觉,檐下相询:“可是有什么难处?”
  李左车迟疑道:“不知算不算难处。”
  赵嘉苍白憔悴的脸上,浮出一丝笑意:“但讲无妨。”
  “淑女她……”李左车顿了顿,“与秦王容貌似乎有些相像。”
  西半球,牛贺州。
  斗牛部落到了放饭的时候,首领根据每个人的功劳舀食物。
  一众野民端着大张的叶子把容器围起来,等食物落在叶子上,便捧着回到自己的住处,好好享用这一餐。
  小孩姐捧着食物跟在高树背后,亦步亦趋,一口一个“阿母”,颇有些讨好的意味。
  高树看着她的样子,冷哼一声,不是很高兴地用脚把自己的崽拨开,让她回去自己应该待的地方。
  小孩姐说:“阿母,我们山洞有摘回来的果子,削掉皮以后裹在饭里,捏成一团或一条,特别好吃,你要尝尝吗?”
  高树嗤之以鼻:“在凰城学来的东西?”
  小孩姐说:“不是,是一个叫骨头部落的首领教我的办法。”
  她第一次吃饭团饭卷,的确是自己卷的,不是今日的饭卷。
  至于骨头部落的首领从哪里学来,那就与她无关了。
  “呵。”高树冷声说,“不需要。”
  阿母对凰城的偏见,似乎比她知道的还要深,小孩姐第一次投机取巧宣布失败。
  她也不气馁。
  想着她们刚才吃饭卷已经吃饱了,而且吃过凰城部落的东西之后,再吃自己部落的东西,多少有些难以入口。
  她们就把饭送给其他人加餐,将饭卷裹在大片叶子里,抱着前往自家阿母的山洞里,说她们吃从凰城部落的东西吃饱了,这些卷好的饭吃不下。
  东西一放下,小孩姐就跑,完全不怕她们丢掉。
  毕竟丢掉食物在哪个部落都是大罪,要是被发现的话,轻则挨一顿打,重则赶出部落。
  高树:“……”
  这顽皮孩子,到底像谁啊!
  她和阿母分明都是稳重异常的人。
  冬日不外出狩猎,饭比往常少,其实对她们狩猎队的人来说,吃得远不够饱。
  听到还有食物,同伴都围上来,将叶子打开。
  “这是什么?”有人拿起饭卷,看着黑漆漆的一团,觉得很古怪。
  她嗅了嗅,没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甚至连味道都不大。
  黑紫色的外衣将白米饭和里面的肉包裹严实,这群人看不出有什么稀奇的。
  有人舔了一口,觉得有些像从河里捞上来的那些绿油油的草的味道。
  她们今日的饭食,好像没有把草丢进去煮吧?
  尽管疑惑,但对野民而言,进食的本能足以盖过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们看向队伍里最厉害的高树,目光中带着垂涎和殷切。
  部落的分工和分饭都有明确的规矩,高树身为她们小队的最强者,是平时狩猎最多的人。
  她不动,她们也不敢随便乱吃。
  “这就是叶说的,凰城那古怪的吃法?”她拿过一长条饭卷,怎么打量都不觉得这一团黑漆漆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不就是把饭团起来,用力压紧。
  估计就是小孩子图新奇,没试过这样吃,就当成宝。
  她嗤笑一声,将饭卷塞进嘴巴咬断。
  第一口,只觉得饭卷有些水草的微腥咸味,中间似乎还夹了很多奇怪的长条,拖拖拉拉的,需要咬断。
  嚼上两三口之后,她的脸色就变了。
  东西明明是冷冰冰的,照理说应该会特别难吃,但是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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